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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工学一体化 一级、二级、三级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和《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92号)文件精神,在全国技工院校积极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研修中心”)将于2026年6月-8月举办交通类、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信息类和财经商贸类工学一体化一级、二级、三级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一级教师培训对象

参训教师应满足至少一条下列条件:

1.具有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证书和教学经验:具有高级职称,通过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满1年,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经验。

2.参与《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参与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2021年组织的汽车维修、计算机网络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子商务、环境保护与检测、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平面设计、模具制造、机床切削加工、焊接加工、服装设计与制作、电子技术应用、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17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

3.参与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材开发:负责编写《简单零件钳加工》等96本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材(列表见附件1)。

4.参与教师培训标准和指导手册开发:参与《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开发,担任编写工作。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正式出版物署名、培训证书等。

(二)二级教师培训对象

参训教师应满足至少一条下列条件:

1.具有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证书和教学经验:参与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且考核通过,培训证书满1年且具有1年及以上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经验。

2.参与2009~2021年部级教改试点:2009~2021年,参与过第一、二、三批31个专业的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31个专业是:汽车维修、数控加工、机床切削加工、钳加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焊接加工、汽车钣金与涂装、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广告制作、服装制作与营销、烹饪、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建筑施工、电梯工程技术、食品加工与检验、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化工工艺、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工业设计、无人机操控技术等专业。

3.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2年起组织的103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参与机床切削加工等103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专业目录见附件2),并承担课程标准撰写等工作,以教材办文件为准。

4.具有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参加过2012~2021年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班,并通过考核、取得证书。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正式出版物署名、培训证书等。

(三)三级教师培训对象

参训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二、培训专业类别和人数

各级教师培训类别和人数均为:

(一)交通类:30人

(二)机械类:30人

(三)电工电子类:30人

(四)信息类:30人

(五)财经商贸类:30人

三、时间安排

(一)培训时间:

1.一级教师培训时间:

第二期:2026年6月23日~7月2日

第三期:2026年7月13日~7月22日

第四期:2026年8月3日~8月12日

2.二级教师培训时间:

第二期:2026年6月23日~7月3日

第三期:2026年7月13日~7月23日

第四期:2026年8月3日~8月13日

3.三级教师培训时间:

第二期:2026年6月23日~7月1日

第三期:2026年7月13日~7月21日

第四期:2026年8月3日~8月11日

(二)报名时间:通知发出日至开班前7天

(三)报到时间:

第二期:2026年6月23日

第三期:2026年7月13日

第四期:2026年8月3日

四、培训地点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师资培训楼

五、培训内容

(一)一级教师培训内容

1.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转化与设计

2.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方案设计

3.工学一体化教师教学工作指导

(二)二级教师培训内容

1.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

2.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考核设计

3.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教学资源开发

4.工学一体化示范课设计与实施

(三)三级教师培训内容

(一)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

(二)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

(三)教学场地和设施使用管理

六、培训师资

开班前,研修中心从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库中选择2名骨干教师作为授课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从骨干教师库中推荐3名骨干教师作为终结性考核专家。

七、考核事宜

本次培训(一、二、三级教师培训)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说明如下:

1.过程性考核

以学习成果及行为表现考察方式进行,由2名授课专家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参加终结性考核;低于60分,可在1周内向本基地二次提交学习成果并进行评分,成绩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2.终结性考核

以说课或答辩方式进行,由3名考核专家线上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可申请二次说课或答辩,并另行组织3名授课专家进行评分,成绩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3.合格证书发放

过程性和终结性考核都合格的参训教师,统一发放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八、培训费用及缴费要求

1.培训费:4400元/人(一级教师培训)、4950元/人(二级教师培训)、3850元/人(三级教师培训)。

2.食宿费:320元/人/天(单住);210元/人/天(2人合住)。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缴费时间:请送培单位/参训教师于每期开班前完成培训费用支付,缴费成功后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开具发票。

4.缴费方式:

①使用公务卡绑定微信或支付宝,扫二维码支付培训费(请备注:“一体化X级+单位简称+参训教师姓名”

②公对公汇款。

开户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开户账号:0302016709300024605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柳林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110001181

(请备注:“一体化X级+单位简称+参训教师姓名”)

九、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各级参训教师由各技工院校推荐,请经单位审批同意后报名,请于每期开班一周之前将附件3、附件4(word版和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PDF版)、参训资格证明及个人证件照(以姓名命名)打包文件名为“级别+单位+人数”发送至相应级别邮箱:

一级:1226255687@qq.com (马老师)

二级:zifeng432@126.com (顾老师)

三级:3423632894@qq.com (曹老师)

(二)报到地点:开班一周前班级建群通知,参训教师在报到当天需提交附件3、附件4原件(盖章)。

课前准备:根据课程安排与生活需求,请参训教师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保温水杯、常备药品等。

十、联系方式

马老师 022-88181521;15522170765 (微信同号)

顾老师 022-28189101; 13752146400 (微信同号)

曹老师 022-28189101; 13920168119 (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附件1: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材(工作页)列表.docx

附件2: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docx

附件3: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4: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人员名单.docx

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

2026年5月

关闭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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